5月31日,浙江瑞安林溪抽水蓄能项目开启业主必选。据悉,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位于瑞安市林川镇平和村,项目总投资约71亿元,装机规模120万千瓦。主要承担温州市、浙江省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紧急事故备用、新能源消纳急需的工程等。
要求投标企业具备大型抽水蓄能电站或电站项目建设管理经验,并有能力承担本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费用;2022年度负债率低于80%,总资产在200亿元及以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详情如下:
瑞安市林溪抽水蓄能项目优选业主交易公告
比选公告
浙江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介代理机构”)受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就瑞安市林溪抽水蓄能项目优选业主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概况与比选要求
1.1项目名称:瑞安市林溪抽水蓄能项目优选业主
1.2项目地点:瑞安市林川镇平和村,上库中心位置东经120°29′16″,北纬27°55′49″
1.3实施时间:(1)应按瑞安市人民政府要求,最大限度争取该项目提前取得核准批复;(2)在取得项目核准后,在半年内开展主体项目施工。
1.4工程规模和标准:(1)利用林溪水库作为下水库,新建上水库和电站厂房等。上水库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挡水坝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 600m,最大坝高 113m,调节库容664万m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325m³,调节库容1185万m³。电站装机120万千瓦。主要承担温州市、浙江省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紧急事故备用、新能源消纳急需的工程等。(2)投资规模:总投资约71亿元。(3)建设标准: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方案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
2.比选对象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项目的比选。一个企业集团若以其下级公司参与申报的,该下级公司应取得企业集团公司的书面授权,以证明其申报身份的唯一性。对不同投资主体是否属于一个企业集团的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为依据。
2.2比选对象相关条件要求如下(以企业集团公司为准):
(1)具备大型抽水蓄能电站或电站项目建设管理经验,并有能力承担本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费用;
(2)2022年度负债率低于80%,总资产在200亿元及以上。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4比选对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以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