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实际看。我市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居于东部地区前列,这得益于我市消纳了大量市外水电。由于水电调节性能优于风电光伏,在本地风电光伏比重不高的情况下,目前我市不存在弃风弃光现象。因此我市尚未对风电光伏建设提出配套储能硬性要求。但随着今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进一步发展,未来新型储能在上海电力系统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安全要求看。各地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还需要高度关注新型储能的安全环保等方面技术性能。
二、从发展趋势看储能将实现更大范围、更多场景的应用,其发展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为适应未来储能规模化发展需求,我市相关部门在项目规划、项目管理、标准体系、金融支持、政策支持、产业引导等各方面做了相应准备,形成合力推动行业发展。
规划引导方面,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因地制宜发展储能设施,大型风光电站按需适时配置储能设施”;在我市大型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中,提出了要预留储能设施建设场址条件等要求。
项目管理方面,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明确了对外提供服务储能项目的备案建设、并网运行、监测监督方面的要求,我市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标准体系方面,国家层面2018年以来已制定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等储能相关国家标准7项,另有46项储能领域标准研制项目被纳入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本市为填补国家、行业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技术管理规范空白,发布和正在制定储能相关地方标准共9项,企业标准8项。
金融支持方面,《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提出,健全绿色金融发展支持配套机制,通过优惠利率、绿色专项再贷款等支持工具,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领域的融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信贷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绿色金融创新项目申报上海金融创新奖。
政策支持方面,市财政局正在制定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实施方案,已考虑将“支持能源安全储备和有序推动储能行业发展”纳入支持方向。
产业引导方面,市经济信息化委持续推动通信基站储能、大数据中心配套储能、充电桩等用户侧储能设施的聚合利用,积极支持其参与需求侧响应,通过大规模分散小微主体聚合,发挥用户侧储能负荷削峰填谷作用,并通过需求侧响应补偿机制,增加用户侧储能的收益渠道,逐步完善新型储能项目市场化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