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人才保障。对氢能储能领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太湖人才”等人才计划给予支持。对顶尖人才团队,按市相关政策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支持。
5.强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推动我市与国内外重点地区开展产业合作与交流,更深层次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荷兰氢能产业联盟与无锡氢能产业联盟战略合作,积极组织氢能和储能成果发布会、高峰论坛、国际会议等高层次活动,打造氢能和储能产业高层次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深化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交流合作与供需对接。积极推动氢能和储能技术与产品“走出去”和“引进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国际技术转移体系,促进国际先进技术的对接与转化。组织专家、技术团队广泛参与氢能和储能行业国际标准制定并积极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职能,吸引国际氢能和储能产业机构落地,促进国际先进技术的对接与转化,引进国际水平的研发团队和领军人才,提升前沿技术储备和科技创新能力。到2025年,举办氢能和储能国际交流活动6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工作机制
成立市氢能和储能产业发展工作专班,负责协调和推动全市氢能和储能产业发展工作,形成牵头部门抓总落实、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产业发展,明确事关氢能和储能产业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重大事项单独编制时间表和任务图,对影响产业发展的核心工作坚持“一事一议”,提高决策效率,加大推进力度。成立氢能和储能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氢能和储能产业发展建言献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
(二)加强要素保障
加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建设,加大对氢能和储能项目信贷支持,抢抓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制等市场机遇,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落实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发挥新型金融工具的助推孵化作用,支持初创型、成长型氢能和储能企业发展。鼓励各类资本设立氢能和储能产业基金及创新创业基金,吸引和撬动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市产业发展集团等国资平台作用,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积极向上争取,加大对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落实燃料电池汽车免限购、免限行、扩路权等支持政策。对先进氢能和储能产业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项目计划,落实用地指标等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