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绿化美化人居环境。积极梳理城市可建绿地,通过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破墙透绿、见缝插绿等方式增加城市绿量,全年绿地建设不少于200公顷。建立长效花卉布置机制,在重要城市道路、广场等核心区域和交通场站等节点位置开展时令花卉布置工作,全年长效摆花不低于2600万盆、立体花坛不少于62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市园林绿化局]
41.加快公园城市建设。立足云南特色、春城特点,按照国内一流、西部顶尖的标准编制公园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公园+”与“+公园”建设,打造城景相依的景观格局。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大力推进绿美城市、绿美乡村、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景区建设。加快构建“市级—区级一社区级一街头绿地”四级公园体系,打造一批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城郊森林公园。[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滇池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十一)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品牌吸引力(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42.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开展昆明市20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活化利用调查。完成文明街历史文化街区、南强街历史文化街区、乌龙村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昆明市一至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启动海晏村、乌龙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4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不少于20项。组织开展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44.彰显历史文化名城魅力。强化各类规划中文化建设的刚性约束,以文化建设带动城市建设,不断提升昆明的文化品位、形象品牌和发展品质。推进翠湖片区、龙泉宝云片区博物馆群落建设,实施中共云南地下党旧址展览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45.加快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高标准编制环滇池文化美学空间规划,打造环滇池生态文化景观带。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推动滇池沿岸绿色发展,打造一批滇池沿岸美丽乡村、音乐小镇、艺术小镇,推动生态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实施西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主游路沿线边坡病害治理项目。推动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西山区人民政府、滇池度假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