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问题
本次专项监管共发现8类问题(共89项),涉及企业79家(发电企业48家、电网企业7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24家),约占被抽检企业的21%,其中,同时存在两项问题的企业8家,同时存在三项问题的企业1家。本报告对上述问题中的六类典型问题予以披露。
(一)未取得许可从事电力业务
8家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未取得许可从事电力业务,违反《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第四条规定。
专栏1:
■湖北孝感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优泰能源应城城北8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于2021年12月并网发电,截至本次专项监管现场检查阶段仍未按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四川宝兴县旺平水电有限公司运营的土巴沟电站(3×8兆瓦)项目于2020年6月并网发电,截至本次专项监管现场检查阶段仍未按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二)超越许可范围从事许可业务活动
7家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电力业务、6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违反《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第七条规定。
专栏2:
■湖南五凌沅陵电力有限公司运营的圣人山风电场项目,于 2021年5月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机组为#6机组。该项目#1-#5、#7-#17机组于2021年7月并网发电,截至本次专项监管现场检查阶段仍未按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企业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电力业务。
■贵州黔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五级),超越许可范围承揽应由承装三级企业承担的册亨县丫他板其农业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工程。
(三)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
6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二十五条规定。
专栏3: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承揽的福建华电福清海坛海峡300兆瓦海上风电项目220千伏升压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电气安装部分以劳务分包名义违法分包给其他施工企业。
■新疆大明德电力有限公司将承揽的潞安准东电厂35千伏输变电工程的电缆敷设、杆塔组立、智能开关及断路器安装、电缆终端头制作等电力主体工程以劳务分包名义违法分包给其他施工企业。
(四)申请许可证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作出不实承诺
2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在申请许可证时,采取欺骗手段取得许可证;3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通过告知承诺制申请许可证时,通过作出不实承诺取得许可证。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