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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建设公共充电桩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5-10 | 23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十六、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全市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开展“集中连片论证,分期分块出让”试点改革。全市争取完成2宗以上的用海审批实践,实现分期分块出让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允许重大项目用地用海报批容缺审查。(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十七、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21条举措,强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提效、重大项目推介、投融资支持等,鼓励和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省重大项目和补短板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十八、强化争先创优。对各地、各部门“项目攻坚年”扩大有效投资、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动态监测、月度通报、定期观摩。对市重点项目,开展“红旗”“蜗牛”项目评选。开展投资“赛马”激励,将“赛马”机制奖励资金纳入市督考激励奖励范围,奖励投资排名前列区块,用于支持辖区内重大项目建设。对获得2次以上省或市通报激励的区块,实行扩大有效投资考核“跳档评优”,对抓项目促投资工作成效显著的主体给予表扬。(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本政策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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