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舟山市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的通知。
文件提出,加快基础性电力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舟山电厂三期、六横电厂二期等电源项目,加快推进鱼山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前期工作,提升本地电力供应能力。重点推进远景岱山储能电站、龙源电力定海共享储能电站等新型电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升我市电网调峰能力。鼓励工商业用户利用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建设新型储能电站。
支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继续完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建设公共充电桩。加快推进岱山1#海上风电项目、岱山双剑涂渔光互补一期等一批集中式可再生能源项目。继续做好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
支持绿色石化、新材料等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实施能效标准引领行动,力争全年重点领域达到能效基准水平产能比例为100%。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给予项目设备(软件)投资的不超过15%、最高300万元奖补。推进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建设,加快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产能释放;推进石化基地拓展区规划调整和建设,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延伸发展化工下游精深加工产业链。
原文如下: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舟山市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3年舟山市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2023年舟山市扩大有效投资政策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政策。
一、稳住投资基本盘。用好投资政策工具箱,第一时间研究落实国家、省级政策的承接机制和落地措施,加速释放政策红利。力争“千项万亿”项目、市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应保尽保、项目审批能快则快、协调服务能早则早,推动投资完成率和新建项目开工率完成预定目标。各县(区)、功能区参照市级做法,抓好本级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对照落实,不再列出)
二、迭代完善实干争先重点项目机制。紧盯20个实干争先重点项目,由市政府领导联系,压实各方责任,定期协调、加快推进,力争完成年度目标,形成抓重大项目的示范带动效应。(牵头单位: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