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主管单位要成立复审专家组。为确保对申报者水平业绩评价能统一标准,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需由主管单位成立“复审专家组”,对经申报者所在单位鉴定后的专业理论水平(规定学历层次及专业对口情况)、中级职称取得年限、主要贡献和作品成果、水平能力、申报者所在单位评价意见及其所有佐证材料进行复审和确认。“复审专家组”需在国网人才中心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复审工作。
第二十二条 所在单位鉴定、主管单位复审和国网人才中心查处原则。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工作经历和能力”进行鉴定时,必须依据评价标准各条款对应的具体评分标准,对申报者提供的直接证明和支撑材料进行鉴定,给出的鉴定结果做到有据可查。对申报者在某项工作中的参与角色的认定,必须以该成果(或项目、专业工作)的立项书、结题书、鉴定意见等正式且直接相关的材料中的成员名单为依据;对成果的级别、成果的推广应用范围、承担工程的规模、工作量的大小等的认定,也必须以申报者提供的与成果直接相关的正式材料为依据;对申报者参与制定的教材、技术规范、标准等成果的出版状况(公开出版、内部发行、非正式稿)和颁发状况(正式颁发、已定稿但未正式颁布、仅完成起草),需进行客观准确的界定;对申报者在专业工作领域的熟悉程度、对相关工具或技能的掌握程度、提交技术报告的水平等的认定,也必须以充分的证据材料为基础,给出客观、公正的鉴定结果。
主管单位在复审时也需按照以上原则进行审查。
国网人才中心组织对相关举报进行查处过程中,也将按以上原则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 自申报者报名参加副高级职称业绩积分开始至取得副高级职称的评定工作全过程,将始终在公众监督下进行,以此充分体现职称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网人才中心负责解释,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3
电力工程技术正高级职称申报要求
一、适用范围
电力工程技术主要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和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热能动力工程
包括发电机、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建筑与安装、物料输送、金属与焊接、火电厂化学、工程测量、环境保护、新型发电技术及其它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2.水能动力工程
包括发电机、水能利用(含水库)、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力机械、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水电厂自动化、工程测量、环境保护、新能源发电技术及其它与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3.输配电及用电工程
包括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配电与用电系统及控制、电气测量技术、工程测量、环境保护、电能质量管理及其它与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有关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