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立信息网络风险分析、研判、处置的协同机制,加快网络安全信息平台建设,构建覆盖感知层、网络层、平台层和应用层的标准统一的信息安全体系,提升基础设施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结合云计算安全特点,推进中科曙光、浪潮、卓朗、易华录等数据中心网络安全设施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急用先行、确保安全的原则,构建完善的云计算安全保障体系。健全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强化网络完全主体责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涉密网络分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等要求。到2025年,全市信息网络安全水平全面提升,为政府、企业、群众等主体提供全方位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支撑。
(六)促进数据要素价值转化
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作用,探索研究数据确权、数据资产评估定价及经营性数据服务与产品交易模式,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优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提升数据利用的市场化水平和流转共享效能。着力提升区域性数据质量与服务能力,创新数据价值化的新理论、新路径、新方法,努力建设全国数据要素价值实现示范基地。
1.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加强政务信息化管理,坚持集约共建,切实防止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建立公共数据目录体系,动态发布数据共享和开放责任清单,推动公共事业单位数据资源统一纳入。依托省电子政务一体化平台,推动市县两级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和开放。完善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市县“一地创新、全市受益”的数据共享应用模式,推动数据回流,提供多样化、定制化数据服务。健全公共数据授权开放管理制度,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制定规范的数据质量监督、问责方案,构建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加快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在风险可控原则下最大程度向社会开放。构建不同主体的数据采集、共享机制,打通数据壁垒,逐步建立政府部门、企业等各主体间数据开放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各类主体间的数据互联互通,逐步完善数据要素生态体系,促进社会数据资源的价值转化。
2.探索数据流通利用。建立数据规范管理机制,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丰富数据产品,不断完善数据资产登记、治理、共享、融通、应用和服务等数据要素流通机制,加快数据资源化、资产化和资本化体系建设。建立数据登记确权体系,构建数据确权基本框架,推动数据生成、采集、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确权。围绕数据资产评估与定价,从行业特点、资产特征等多维度,探索建立数据价值评估模型,推动数据资产价值实现。积极推进数据资产交易中心建设,重点围绕政务数据、生态数据等,深入推进“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范式,完善数据交易、结算、交付、安全、管理、仲裁等综合性配套服务,加快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主体,为数据开发者提供统一的检索、开发平台,为数据使用者提供数据来源及应用产品,稳妥探索开展数据资产化服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篡改数据和盗卖倒卖数据等行为,加大数据产权保护力度,保障数据资源依法交易。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探索金融、医疗、“双碳”、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数据产品开发和数据运营场景落地。形成政企数据融合的对接机制,促进政企数据对接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