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南宁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优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结构,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水平。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完善配电网及电力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光伏+”模式,建设一批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推进“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在横州市、兴宁区等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并向全市域推广,提升乡村就地绿色供电能力。
原文如下: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十四五” 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现将《南宁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4月10日
附件:南宁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wps
南宁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2〕24号)精神,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结合南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能源消费和强度调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确保完成南宁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南宁,不断擦亮“中国绿城”金字招牌,推动“中国绿城”走向世界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2.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9497吨、916吨、1000吨、1250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