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升向海发展意识。建立一批海洋科普和海洋意识教育基地,举办向海发展系列讲座论坛,加强涉海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海洋特色文化活动,普及海洋知识。定期向公众发布海洋发展报告、向海经济指数报告和蓝皮书。不断增强全民向海发展意识,为发展向海经济、建设海洋强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应责任部门抓好本地区本部门落实工作,不再另行制定同类配套文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广西向海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助推向海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强化对重点事项、重大项目及配套措施的督促落实,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