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二)规划协调性分析
1.与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符合性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发展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本规划提出到2025年,新兴产业实现板块布局、产业耦合、链式协同、集群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园区集聚集约水平持续提高,两化融合发展、绿色发展成效显著。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发展思路。
2.与国家《“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明确: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发展与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改造,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绿色产品、服务供给能力,构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格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本规划重点以工业高质量发展为统揽,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抓集群、抓链条、抓培育、抓融合”为主要发力点,聚焦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
坚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大力发展绿色循环工业经济,完善全市工业绿色低碳循环链条,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全力构筑工业绿色化可持续发展新态势。依据贵州省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制定重大低碳技术推广实施方案,促进先进适用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符合国家《“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
3.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符合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