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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优化产业园区用电营商环境 推动充电桩、光伏、储能等设施入园!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4-18 | 25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0.建立企业“一次办”服务体系。构建“电水气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联合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服务协同机制,推行“联合报装、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的“三联办”服务,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市政公用事业全过程服务。创新“临电一次办”模式,在位置集中、开工时间接近的地块,推出临电租赁服务。业务申请、方案设计、建设施工一次办理,实现“拿地即开工,开工即用电”。(责任单位: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昆明供电局)

21.深化用电业务产品“线上办”。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或南网在线APP,实现用电业务全流程“指尖办”,构建基于全业务、全渠道、新能力、新服务的线上智慧营业厅,覆盖电动汽车运营、产业链金融、综合能源服务等“互联网+”业务,构建线上服务新生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昆明供电局)

(十)推出电力金融保险服务

22.拓宽用电缴费融资渠道。企业可申请票据缴费、信用证缴费等多种电费支付方式,替代现金缴费及其他高息融资工具,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昆明供电局)

23.创新金融服务解决企业扩配套项目立项问题。用电企业土建工程未能建成移交,但急需供电部门提前开展线路施工的,企业提供“金融保函+约时送电协议”后,供电部门按规定提前开展线路工程建设。推广“春城用电保、电能保”等用电保险品类,降低企业配电设备运维成本。(责任单位:昆明供电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同创新。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昆明供电局等部门协同推进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打造示范项目,适时总结评估本措施的实施效果,持续优化产业园区用电营商环境。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加强部门联动和政企协同,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定期通报落实情况并纳入“获得电力”营商环境考核。

(三)做好总结推广。各责任部门及时梳理总结“获得电力”改革创新做法,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断提高改革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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