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昆明市印发优化产业园区用电营商环境十项措施。其中提出,提供专项服务推动企业节能增效。为企业提供需求侧响应、容改需、能效诊断、合同能源管理等综合能源服务。根据需要建设低碳节能示范区,推动充电桩、光伏、储能等设施入园建设。供电部门在受理产业园区工商业用户用电报装时,同步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实现多种用能需求与用电需求同步获取、同步服务、同步落地。打造绿色用能产业园区,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推行充电桩“预装”服务。在用地审核环节提前规划,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实现低压电力设施100%预配置,做到“即报即用”。
详情如下: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优化产业园区用电营商环境十项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昆明供电局:
《昆明市优化产业园区用电营商环境十项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优化产业园区用电营商环境十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昆明市优化获得电力营商环境实施细则》,持续推动产业园区用电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助力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西部领先用电营商环境和政企协同“获得电力”示范标杆为目标,聚焦解决产业园区用电问题,深化政企信息共享,构建用电新模式,打造安全可靠、绿色低碳、高效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不断提升用户用电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措施
(一)打造节能增效标杆
1.提供专项服务推动企业节能增效。为企业提供需求侧响应、容改需、能效诊断、合同能源管理等综合能源服务。根据需要建设低碳节能示范区,推动充电桩、光伏、储能等设施入园建设。供电部门在受理产业园区工商业用户用电报装时,同步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实现多种用能需求与用电需求同步获取、同步服务、同步落地。打造绿色用能产业园区,助力企业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昆明供电局)
2.推广电能替代,实现节能低碳。在产业园区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评估电能替代应用,鼓励企业应用热泵、电气厨房、冰蓄冷空调等,在生产制造领域推广电锅炉、电窑炉、自动引导运输车等。选取有条件的区域和企业,打造“全电气化”示范案例,实现终端用能清洁化、低碳化。(责任单位: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昆明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