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结合实际细化本通知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可操作、可检验、可衡量的落实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沟通报告。各中央企业要做好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报告,除已明确需及时报告的单项任务外,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均纳入年度责任追究工作定期报告。要注重总结提炼责任追究工作的经验做法,形成的工作成效和创新成果及时报送国资委,遇到的问题及相关工作意见建议请沟通反映。
(三)深入指导交流。国资委将通过行业交流、调研督导、专项检查等方式强化对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的督促指导,搭建责任追究工作交流平台。各中央企业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对子企业的督促指导和调研评估,推动提高责任追究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