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为便于电网接入,申报竞争优选的项目应同步落实调峰能力(火电灵活性改造,10%/2小时储能等)。需要新建接网工程的项目,其接网工程应已纳入江西省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项目单体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万千瓦。风电项目应在发布竞争优选结果之日起3年内建成;光伏发电项目应在发布竞争优选结果之日起一年内建成。逾期未建成的项目,不再保证其接网消纳。
原文如下: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考核任务,持续推进我省风电、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国家要求,压实风电光伏发展任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论述,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已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承担消纳责任权重落实责任,省级电网企业承担经营区消纳责任权重实施的组织责任。为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目标,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文件和《江西省“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中已分解各地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任务(见附表1)。请各地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实施。各市(县、区)要严格落实国家明确的支持新能源发展有关政策要求,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或投资、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等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各地申报文件中应分析本地目标完成情况,在确保项目具备用地、电网接入条件的前提下,保障充分落实当地目标任务要求。
二、引导有序投资,厘清全省电网消纳空间底数。请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结合《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存量风电、光伏项目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3〕6号)》按期提供项目实际并网情况,收回的电网接入和消纳资源,省能源局将结合项目实际在本轮优选工作中予以统筹考虑。结合各地负荷增长情况开展并网消纳情况及预测分析工作,并测算各县(市、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可接网消纳容量,引导企业有序投资和申报建设计划。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任务未能完成、消纳又存在困难的地区,电网企业应提出相应解决方案,通过优化布局,加强电网投资、优化接入方式等措施支持地方完成任务。对确实无法消纳的,电网企业应提出对应解决方案或相关工作建议,并研究提出在全省消纳资源相对宽裕地区可行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