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稳步推进。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与勘界定标工作。实施森林资源修复、水土流失治理、湿地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一批重大工程,国土绿化面积达到18.2万亩,获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废旧农用薄膜基本实现全回收,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全部配建到位,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升。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效提升。2018年以来,完成31家排污单位50多套烟气在线监测点位的安装建设、更新及联网工作,完成20家企业和2个工业园区34套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联网工作,在线监测系统趋于完善。配合完成58套企业扬尘在线设备安装联网工作。在各镇街区、排污单位、河流、污水管网、公共区域等安装建设了空气站、废水、烟气、挥发性有机物、扬尘、视频摄像头等各类自动监测监控设备1440台套,基本实现了自动监测监控的全覆盖。在寿光市546家企业安装了“智慧用电”环境监管系统,实时监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实现了对排污企业生产和排放环节的实时全方位监控。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调整成立寿光市生态环境委员会,下设燃煤、工业等8个专业委员会,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建立清单化调度、督查督办、整改销号等机制;建立市、镇街区、村居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15个、三级网格941个,在各级网格派驻环境监管人员1003人,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不断夯实基础性工作,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立重点污染源档案、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完成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各行业发证登记任务,寿光市发证单位507个、排污登记单位2982个,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聚焦突出问题,全力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道路精细化保洁不断实现新突破,50条道路被评为省级或潍坊市级深度保洁示范路,深度保洁率达到90%以上。城乡环卫实现一体化全覆盖,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0%,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为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始终保持100%。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消除黑臭水体。13处污水处理厂实施了新一轮提标改造,主要指标全面达到地表水Ⅳ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率达到58%。完成农村厕所改造、户户通、美丽庭院创建等各项工作任务,累计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4个,获得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