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国资委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52.推进以效率为导向的国资经营评价制度改革,推动市属国企资产规模达到233亿元,实现营收11亿元、利润2.2亿元。
工作措施:聚焦“整合资源、培育产业、创造价值、服务发展”定位,完善投控、交投、金控“三大平台”体系,引导国有资本向城市建设、土地开发、文旅、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发力;加快汕尾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推动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项目、综合物流产业园和中央商务区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开工,重点围绕石矿、海砂、山砂、高岭土资源开发及土石余渣处置等资源类项目加大投资力度,构建“投产销”一体经营模式。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国资委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53.引导国有资本向重大产业项目、城市建设、绿色能源等重点领域发力,加快组建品清湖新区管委会配套经营管理公司。
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汕尾中央商务区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等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落实产业转移主平台开发公司职能,强化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水平;实现市属国有企业在绿色能源产业投资突破,推动“管委会+公司”模式,完成公司组建。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国资委、品清湖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54.全面拓展城市运营业务,加快实现市政一体化运营;推动工程建设类企业业务、资质“双整合”,推动水务投资公司实质化运营,引进资本参与园区、码头、海洋产业、农产品供给等投资布局。
工作措施:加快汕尾市水务集团组建,整合我市水务局资源,推动水务投资公司实质化运营;推动市投控公司加快施工资质提升,拓展市政公用等建筑业务;加强与省属企业合作,吸引头部资本参与我市园区、农产品供给等投资布局。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55.用好产业发展基金,带动一批优质产业项目落户汕尾,撬动投资15亿元。
工作措施:加快项目投资运作,围绕海工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先进制造产业链开展项目调研,推动投资优质项目签约落地;加深资本合作,吸引恒健控股省农业基金、大湾区基金等头部资本深化高层次合作,通过共建基金撬动头部资本出资,投资引导大湾区外溢产业项目落户汕尾;选择与汕尾优势产业能形成协同效应的上市标的,与省属企业、民营资本开展联合并购,力争实现本地上市企业零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