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投促局、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有序转移,用好省产业转移政策,高标准推进“1+1+3”产业承接平台建设,引进珠三角超亿元制造业企业120家、投资额600亿元以上。
工作措施:抢抓省政府推动珠三角产业有序转移重大机遇,强化大湾区重点产业转移信息的捕捉,紧密对接珠三角地区国企民企外企投资和商会行业协会,制定各地各相关部门招商责任清单,压实招商责任,引进一批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带动力强的优质产业项目。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投促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5.推动比亚迪汽车和弗迪电池等企业加快与珠三角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一张图”。
工作措施:争取省工信厅、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指导陆河县加快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依托深圳对口帮扶优势,引导深圳产业梯度转移,形成“总部在深圳、生产基地在陆河”、“前店后厂”等产业共建新模式。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投促局、市发改局、海丰县政府、陆河县政府等配合。
16.加快与珠三角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带形成产业协同,推动信利、康源等龙头企业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布局集成电路、电子元件、新型显示器等产业项目。
工作措施: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加大高端电子原件、超高清显示模组、集成电路等细分领域研究投入力度,持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提高制造技术水平,打造汕尾品牌,布局电子信息产业深度融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7.加快建立产业转移园区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探索产值、税收、能耗等指标分享机制,完善激励政策,增强珠三角转出地、转出企业的“转出”动力。
工作措施:加强对接省级部门,指导海丰县政府加大力度对接深汕合作区,推动深汕合作拓展区规划建设深汕合作共建园区,积极引导企业向汕尾市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和合作园区转移;跟进省关于产业有序转移收益分享的工作指引,配合深圳市共同研究两市共建产业园区的利益分享机制。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投促局、市税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加快推进设施一体。
18.通过有效衔接规划建设,在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中做到一体规划、同步建设。
工作措施:积极对接省发改委,密切关注《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最新进展,及时提出我市意见建议,主动争取纳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