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石磊
部门分工:市府办、市委编办、市政数局、市司法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六)发展壮大镇域经济。
102.强化乡镇联城带村节点功能,优化完善镇域产业空间布局,推动镇域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协同化发展。
工作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加强城镇功能定位引导,优化完善镇域产业空间布局,推动镇域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协同化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3.深入实施产业强镇建设行动,大力培育镇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示范打造8个农业大镇、15个工业重镇、8个服务业强镇,支持碣石、梅陇打造成为县域副中心、率先争创全国千强镇。
工作措施:紧扣省委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大镇、工业重镇、服务业强镇建设为抓手,按照“分类管理、特色推进、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明确功能定位,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培育镇域经济样板。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4.深入推进40个美丽圩镇建设,加强镇街风貌管控,建设一批美丽街区,打造一批特色网红地、打卡点。
工作措施:全面完成全市 150个规划调整类村庄的村庄规划优化提升,优化村庄布局和设计,结合实施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深入挖掘资源,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县、镇、村创建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5.深化镇街体制改革,推动经济管理、行政执法权限应放尽放,定期评估下放权限运行效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工作措施:督导推进全市镇街“一中心四平台”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协调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入调研镇街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根据镇街的实际需要,对事权的下放和收回,适时开展评估和考量,事权下放成熟一批下放一批。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石磊
部门分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数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七)推进“未来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