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议资格预审申请人完成自评后应尽早提交(注:提交后如有佐证材料补充,可撤回自评,修改后再次提交),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提交,出现网络拥堵,导致提交异常,无法参与本轮资格预审。
9、资格预审申请人如有需澄清的问题,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资格预审澄清答疑模块提出。按照公告澄清提问时间要求,逾期提交的澄清问题不予答复。
六、资格预审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委员会按照各品类评审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2、根据资格预审委员会提出的评审意见,南方电网公司根据需要安排现场核实。
七、不符合项反馈
1、评审结束后,南网供应链集团将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不符合项反馈公告,不符合情况及原因通过系统点对点向相应申请人反馈。
2、如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不符合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评审结果3日内,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模块提出,南网供应链集团统一答复。
八、结果发布
评审结果经南方电网公司审批后,南网供应链集团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结果公告,并向申请人反馈评审结果。
九、其他事项
1、公告发布网址
本公告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发布。
2、咨询联系方式
澄清答疑阶段后,资格预审申请人对系统操作、标准内容、数据及佐证材料问题等存疑的,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业务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号二楼南方电网供应商服务大厅
业务流程咨询:4008100100
3、监督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36621591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nwgyljd@csg.cn
4、附件
附件1:南方电网2023年度供应商资格预审工作安排计划
附件2:南方电网公司2023年资格预审品类调整表
附件3: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资格预审标准(V2023)
附件4: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价标准(V2023)
附件5: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资格预审部分)
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