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严格遵照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系统的要求,对应资格预审、资质能力评价指标逐项上传文件。
2、须同时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开展资质能力评价,按资质能力评价标准提交自评结果。
3、在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佐证材料及自评结果,逾期提交的不纳入该轮资格预审范围。
4、历年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部分佐证材料因年份原因,不满足时限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对提交的佐证资料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所提交的佐证材料无冗余信息,确保填写的数据及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如上传的佐证资料出现冗余信息、填报的数据不准确,均属于未按标准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情形。
5、新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资格预审标准(V2023)》有159个品类明确产品资质许可试验项目,详见资格预审标准文件包中《南方电网公司资格预审标准产品资质许可试验项目清单(V2023)》。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佐证材料时应详细核对试验项目,按评审项目要求上传完整的PDF 格式试验报告,并将报告中对应的检测项目明显标注(如底色标注或方框标注),在系统按要求中填写对应试验项目及其所在页码,当多个试验项目共用一份试验报告时,相应报告作为附件仅需上传一次。
6、资格预审产品资质许可要求进行调整:(1)应用了送样检测、型号审查结果的部分品类,送样检测、型号审查要求调整至资质能力评价标准技术部分;(2)型式试验项目要求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各品类标准及《南方电网公司资格预审标准产品资质许可试验项目清单》。
7、资格预审生产设备、资格预审检验设备、工装设备水平、主要检验设备的认定方式进行了调整,上传材料符合下列任一情况予以认可:(1)提供设备发票;(2)提供有效期内的校准报告或检定报告;(3)自2023年起,资格预审现场核查予以确定的设备;(4)进口设备提供报关单;(5)购买超过20年的设备,提供设备照片及设备属实承诺证明;(6)建筑类设备提供照片(如风淋设备、养护池等);(7)自制设备提供设备照片及设计图纸。注明“强制送检”设备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校准报告或检定报告。
8、资质能力评价标准技术部分的销售业绩,必须上传销售业绩的合同,每份合同上传金额最大的1-3张发票;未上传合同及对应部分发票的业绩均不予以认定。
9、特别提示:
(1)本年度资格预审使用新系统开展,请资格预审申请人全面核对佐证材料信息、相关字段数据信息,并完善佐证材料资料,填报最新的数据后,开展自评并提交。因提交的佐证材料不完整,导致评审过程不满足标准要求的,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