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动力电池测试验证中心2023年(第一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发布。共采购5个合同包,包含动力电池电芯测试系统、储能电池防爆柜等设备。详情如下:
动力电池测试验证中心2023年(第一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K23D035A0107Z
项目名称:动力电池测试验证中心2023年(第一批)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动力电池电芯测试系统1):
合同包预算金额:644,7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合同包2(动力电池电芯测试系统2、动力电池电芯测试系统3、高精度动力电池电芯测试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4,676,7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合同包3(动力电池电芯测试系统4):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9,2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合同包4(防爆型3层式恒温试验箱、储能电池防爆柜):
合同包预算金额:5,164,95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合同包5(防爆型2层式恒温试验箱):
合同包预算金额:5,604,45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