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推动试点示范建设,促进市县协同达峰。
1.建设县市区碳中和示范区。在君山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等能耗较低的区域开展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编制碳中和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降碳目标,基于区域自然资源条件、产业发展情况、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现状,提出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不同领域降碳措施,从使用零碳能源、减源、增汇三个方面推动区域实现碳中和。(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在全市社区、园区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工作,在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示范试点建设基础上,深化开展绿色低碳社区、乡镇试点工作。将低碳理念贯穿于社区、乡镇建设全过程。加快推进岳阳绿色化工高新区国家级低碳试点园区建设,依托岳阳农业科技园争创岳阳国家农高区,积极推进胥家桥绿色示范物流园项目建设,打造一批低碳园区,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试点示范评选。(市发改委牵头,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物流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氢能试点示范区。依托独特的区位交通、产业基础、人文环境等优势,引进知名氢能企业和机构进驻,打造集生产、生活、会议、展示、教育、科研于一体的“氢能社会示范区”。将环南湖带建设成为展示氢能应用的示范区。依托城陵矶新港区、云溪氢能绿色化工核心区(岳阳绿色化工高新区)等核心区域的氢能资源、产业、交通优势,持续布局重点氢能产业项目和综合应用项目,建设氢能绿色港区(绿色氢能港口建设示范项目)、氢能绿色航道,将岳阳沿长江区域培育成为氢能产业发展示范带、长江经济带主要氢能产业基地。(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统计核算能力体系建设。按国家、省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区域和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健全能源计量、统计、监测制度体系,建立碳排放相关部门会商共享机制,提升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等领域原始数据精准度。扩大能源统计调查范围,细化能源统计品种和指标分类。强化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服务功能,制定碳排放数据管理和发布制度,推动能源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加快低碳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岳阳自贸片区建设省级双碳综合服务平台。加快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推进遥感监测、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碳排放实测领域的应用。
(二)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各相关部门按照风电、光伏、生物质、地热等不同种类,制定新能源开发审批流程。发挥规划对新能源发展的引领作用,建立新能源项目一体化管理机制,积极争取建设规模指标。督促电网企业按照“简化手续、应并尽并、提高效率”的原则明确并网流程。支持各县市区积极申报国家、省相关新能源开发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