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养。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和企业管理层专题培训,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通过优化专业设置、开展校企合作等方式,以“工匠精神”锻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围绕企业创新发展和用户需求,培养高水平研发和市场拓展人才。〔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2.推广企业精益管理方式。采取集中实训、对标游学等方式,分级分类开展精益管理培训,推进实训中心建设和精益管理认证。开展“精益管理进千企”活动,为企业提供咨询诊断和信息服务。支持企业实施精益管理咨询项目,打造精益管理示范企业,加大典型经验宣传。到2024年,完成40家重点企业精益管理培训。〔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市“三篇大文章”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推动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研究部署产业链、产业集群、万亿级产业基地建设等重大规划、重大工程和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指导各地区、各部门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推进工作,建立有部署、有推进、有考评、有反馈的闭环系统。〔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升人才支撑能力。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积极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和产才融合平台,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安居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养老等“保姆式”服务。优化升级“兴葫英才计划”,遴选支持一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重点资助一批“高精尖”人才。实施“带土移植”专项,引进项目、技术和团队来葫进行揭榜攻关、创业发展。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弘扬工匠精神,塑造“辽宁工匠”品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优化财税支持。
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助企纾困。积极争取国家产业基础再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专项。积极争取省及以上相关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大对制造业企业信贷投放。落实企业上市扶持政策,推动企业进入中小板、科创板等上市融资。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融资。〔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