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快科技成果本地产业化。发挥驻葫高校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嫁接外部科技创新资源,推动科技对接活动开展。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高标准建设区域型技术交易市场,布局建设中试基地,开展中试服务。组织开展成果转化撮合对接活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进企业技术改造。
6.推进数字化改造。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业务系统云化改造,推进数字化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仓储、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深度应用。鼓励企业实施设备互联、数据互换、过程互动、产业互融,逐步建立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模式。以生产管理、工业控制两大系统互联和集成为重点,促进制造工艺仿真优化、制造过程智能化控制、生产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7.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支持有色、石化高耗能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推广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研发系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成熟适用清洁生产技术普及率。推动低碳工艺革新,实施降碳升级改造,支持取得突破的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和经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8.优化提升产品结构。加快老企业的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改进工艺流程,加强过程控制,提高制造水平。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发展先进产能,增加产品品种,提高新产品贡献率。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应急处置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升级,督促企业对危险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对工业企业使用落后报废工艺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9.加强项目推进服务。针对技术改造项目谋划、立项、建设、投达产、运行等各阶段,做好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推动续建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帮助企业解决项目融资等关键问题。对扬农化工等新开工项目,帮助企业协调项目能评、环评、安评等前期手续,推动项目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对连石化工等建成项目,加大竣工后服务力度,帮助企业尽早释放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