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1.优化煤炭消费。实施港桥园区“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严格控制造纸、水泥等重点用煤行业煤炭消费,提高煤炭用于发电的比例。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市级下达目标,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至30%左右。(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港桥产业促进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推进造纸、水泥、冶金等行业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有序淘汰达不到环保、能耗等标准要求的燃煤机组。工业园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推动企业自备电厂、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
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印刷包装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到2025年,全区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15%,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管控,将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的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下降率达到10%。(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1.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实施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的更新修复,对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mg/L的污水厂实施“一厂一策”改造。推动热电联产、热干化、园林堆肥等专业化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鼓励生活垃圾焚烧厂掺烧市政污泥。到2025年,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提质增效。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论证启动永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确保厨余垃圾处置资源化利用达到标准要求。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稳定运行。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100%。(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