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农村集聚点、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的生活污水治理。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深化“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100%。(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1.强化目标管理。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对全区公共机构实行能耗定额管理。(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
2.深入推进绿色改造。持续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厨房等重点用能区域及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重点用能系统的绿色改造。增加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率先淘汰老旧车辆,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纯电动汽车占比不低于30%。到2025年,全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6%、人均综合能耗下降7%。(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示范创建行动。推进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深入实施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积极参与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遴选。到2025年,全区党政机关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创建至少1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区住房城乡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污染共治工程。
1.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污染天气共同应对机制,推进应急响应一体联动。推进毗邻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推进重点区域交通、工业、生活和扬尘污染协同治理,探索实施PM2.5、臭氧污染连片整治。实现车辆超标排放信息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和执法联动,加强油品质量联合监管。(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跨界水体环境治理。联动推动河长制,完善联合巡河和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共同推进大陆溪河等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推动川渝毗邻区域符合条件的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在临江河开展水环境治理试点示范。到2025年,大陆溪湾凼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