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安工程
负责本项目储能电站的全部临建、建筑及安装工程、绿化、标识牌。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电站围墙、站内外道路、生产生活楼、消防水泵房等的建设及涉及储能场站内原设施的拆除和回填;消防系统及配套设备管道、给排水系统及所有电气设备、水保、环保、安全消防等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负责项目消防验收工作;本项目电缆及电缆防火和封堵、电气二次部分、远程集控子站、视频监控系统、通信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接地变设备、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
(4)送出工程
负责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包括但不限于继电保护装置、调度通信自动化装置)改造的施工、调试工作,电力质监验收、电网公司验收批复、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测试及水保环保验收等;负责办理送出线路核准手续,包括负责办理核准需要相关文件,如: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文件、自然资源部门线路走径意见、压覆矿意见、林业意见、文物意见、电力部门接入意见、军事意见等手续。
(5)其他
①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备案手续,电力质检、防雷、消防、劳动卫生等;②办理项目除安评、环评、能评以外的所有手续办理及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保、社会维稳、职业病防治等);完成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监测(包括电磁辐射监测)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③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取得相应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二次安防评估、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池储能系统满足电网验收要求的到货至并网各阶段第三方检测、满足《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试验导则》GB/T 40595要求、仪器仪表送当地电网公司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校审等;④承担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民事协调工作,承担储能电站及送出线路临时(永久)用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承担施工临时用地(吊装平台、设备运输道路、堆场等)的租赁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⑤向经招标人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安工程一切险等。⑥协助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发电业务许可证》,负责办理《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等。⑦协助招标人办理接入系统设计及其批复。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15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4月12日;首批储能电池及PCS到场时间:2023年6月11日;全部设备到场时间:2023年7月8日;并网倒送电时间:2023年7月17日;全容量并网时间:2023年8月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