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开展系列交流互访活动。推动哈尔滨市直相关部门按领域组织深圳哈尔滨籍企业家返乡考察,创造合作交流的机会。支持深圳市黑龙江商会、广东省哈尔滨商会、“哈工大深圳校友会”等社会团体,通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等方式为哈尔滨市宣传推介搭建平台,为深哈两方牵线搭桥、共谋发展。(责任单位:哈尔滨市投资服务局、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将对口合作工作任务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高质量研究谋划合作事项,明确年内合作项目数量,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推进具体工作,确保对口合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服务督导。市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建立通报制度,及时跟进工作进展。各单位务于每月25日前将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对口合作项目建设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进展、重要情况随时上报,需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季度对各单位对口合作的经验做法和阶段性成效进行通报。
(三)加强沟通交流。两市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交流,定期召开视频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分管领导听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确保深哈对口合作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报道。两市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挖掘合作典型,建立信息月报制度,编发《深圳市与哈尔滨市对口合作信息月报》。要依托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小视频、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对深哈合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