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的监督作用。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形成合力、凝聚共识,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第十七章坚持体系管理 发挥规划战略导向作用
第一节 强化规划体系管理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健全地区“十四五”规划体系,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建立以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支撑,由地区、县(市)、乡(镇)基础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地区规划体系。不断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力,加强规划公开公示,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健全规划管理制度,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第二节 发挥战略导向作用
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阿克苏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引导公共资源配置方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有利于保持地区战略连续性稳定性,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要加强党的领导,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提高规划质量,强化政策协同,健全实施机制,加快建立制度健全、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划体制,构建发展规划与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机制,更好发挥地区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提高地区发展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增强指导和约束功能,聚焦事关地区长远发展的大战略、跨部门跨行业的大政策、具有全局性影响的跨区域大项目,为各类规划系统落实地区发展战略提供遵循。
第三节 加强实施监督评估
做好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检查和评估工作,提高规划执行力和落实力。在实施过程中进行适时评估和中期评估,在合理评估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发现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强化实施措施,评估报告和有关建议提交地区人大工委审议;在规划实施期间,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外环境发生的变化,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适时调整政策方向和力度;当遇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预见因素,社会经济运行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及时提出调整方案议案,报送地区人大工委审查批准。
第四节 优化规划实施环境
要深刻把握“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主动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有力维护地区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创造“四个环境”:一是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以深化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大打防管控力度,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四是持续推进“六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服务水平,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效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