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构建多元经济主体市场格局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国有资本与其他社会资本有机融合,引领优势产业项目投资建设。放宽市场准入,健全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综合协调机制、配套政策和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向非公有制经济开放。
第二节 加快市场要素改革
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快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改革步伐,建立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激励机制,积极推进电力大用户市场化交易和可再生能源直供电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低电价政策覆盖范围。加快土地要素体制改革,完善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农村集体产权、知识产权、居民财产权等产权制度,全面推进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水产养殖等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农村土地清理,抓好后备耕地建设,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乱开、滥垦行为。
第三节 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
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深化投资报建审批改革,健全完善投资运行监测预警、投资监管执法体系、投资社会服务体系。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建立政府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序地新型投资体制。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
第四节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税收制度改革政策及减税降费各项措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完善预算约束机制,深化支出绩效管理,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建立与财权事权相适应的现代公共财政制度,完善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强化地方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税收引导、财政激励功能,加快发展各类金融市场,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第五节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重点在需求结构、投资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分配结构等方面发力,不断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处置力度,推动更多产能过剩行业加快出清。着力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加大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成本和要素成本。
第六节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严格落实“只进一扇门”,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拓展“同城通办”范围,让更多事项实现“异地通办”。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扩大减税降费政策普惠范围,完善办税服务标准化建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中小微企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快服务平台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建立前后方招商会商制度,创新招商方式、拓展招商领域、优化招商服务,持续实施驻地招商,积极承接内地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加强“诚信阿克苏”建设,切实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