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轨道交通装备制造配套
5、湖南轨道交通配套产业园(株洲)
规划范围。以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田心片区为依托,总规划面积19平方公里。
目标重点。加快发展高速绿色经济铁路装备、智能铁路关键装备、智慧城轨交通装备、智能轨道交通配套装备,中国标准地铁、中国标准动车组、快捷货运平车、棚车和其他智能化、标准化城市轨道交通配套装备。大力研发轻量化高效节能牵引传动、智能维护修养、智能列车控制技术,进一步突破高速齿轮箱、轴承、大功率半导体等基础零部件。到2025年,力争配套园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建成世界一流的轨道交通装备研发中心和国际领先的轨道交通装备智造中心,建设全国最大的轨道交通产业服务中心。
(四)航空航天装备制造配套
6、湖南航空航天配套产业园(株洲)
规划范围。以株洲高新区董家塅片区为依托,总规划面积14.8平方公里。
目标重点。大力推进企业孵化裂变和行业扩散裂变,以军民融合为抓手、科创园为载体,培育和引入优质配套项目。重点引培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的叶片、盘轴、机匣等零部件供应商。引进国内外航空机载设备成熟生产线,发展通用航空仪表系统、飞机灯光与照明系统等设备的研发制造。大力发展航空维修、低空旅游、航空物流、飞行培训、公务航空、航展赛事等服务。推动开展军民两用新材料、通用航空等领域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到2025年,力争配套园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
以上重点先进制造业省级配套产业园区的具体规划范围和用地以相关省直职能部门批复为准。
在上述省重点布局配套园区之外,各市州可根据现有基础和特色优势,在相关细分领域积极培育和引进国内外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助力重点产业发展。对形成一定规模影响的,省将适时统筹纳入布局范围。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重点领域省级配套产业园区建设协调机制,省直相关部门和园区所在市区积极配合,不定期召开会议,调度重点领域省级配套产业园区建设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相关地市要落实好属地主体责任,编制配套园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行目标管理,扎实推进园区建设发展,省对相关责任目标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办。
2、完善政策支持。布局的省级配套产业园区比照湖南省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享受相关要素保障、资源配置、平台建设、配套建设等支持政策。在按市县上划省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当年增量的50%对市县给予奖励的基础上,对上述配套产业园区,省财政视情况加大奖补力度,并在专项资金安排以及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奖补资金用于配套产业园区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