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内容深度
(四)总结上一年度系统运行情况。年度运行方式应总结分析上一年度新设备投产及系统规模、年末电网地理接线图、电力供需情况及生产运行指标、系统安全运行和经济运行情况、各区域电力系统结构变化及运行特点、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系统主要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调管范围内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情况及风险管控措施、上一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
(五)做好系统运行方式安排。年度运行方式应研究分析本年度新设备投产计划、本年度末期系统规模、跨区跨省联络线送受电计划、综合停电计划、特高压互联及跨区系统运行方式安排、各区域(省级)电力系统结构变化及运行特点、系统无功平衡和电压调整、安自装置和低频低压减负荷情况、本年度系统运行重点工作等。
(六)加强系统运行安全风险分析。年度运行方式分析应结合系统运行特性、季节性特点,至少从电力电量平衡预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风险、关键设备安全风险、重大灾害风险4方面,做好全国各区域、各省级电力系统运行安全风险分析排查。
电力电量平衡预测方面,应分析预测电力供需总体情况、区域(省级)电力系统供需情况、电源出力情况(含电煤供应及火电出力情况、来水情况及水电出力预测以及其他情况)、外购电能力预测及清洁能源消纳预测,研究制定应对措施。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风险方面,应分析系统稳定问题、直流系统运行安全及交直流耦合问题、网架结构性问题、短路电流超标问题等风险,研判电力系统频率、电压、功角及新形态系统稳定可能存在的风险,研究制定风险管控措施。
关键设备安全风险方面,应结合前期发生的设备安全事故(事件),排查梳理同类风险,并重点分析重要输电通道、交叉跨越点、枢纽变电站、二次系统(含电力监控系统、重要站点主保护、关键区域安控系统等)安全风险。
重大灾害风险方面,应梳理洪涝、雷击、山火、台风、地质灾害等重大灾害风险的典型区域,对各类灾害可能性及危害性进行预判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议。
(七)组织专项安全风险分析及总结。专项安全风险分析应按照本通知第(六)条要求,滚动开展安全风险分析。专项安全风险分析总结是对本年度迎峰度夏(冬)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迎峰度夏(冬)电力供需总体特点、迎峰度夏(冬)工作开展情况、需重点关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及建议等。其中,迎峰度夏安全风险分析总结应以专题报告形式单独报送,迎峰度冬安全风险分析总结可在次年年度运行方式分析报告中设立专章。电网企业应根据电力生产运行形势、地域特点和工作需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补充相关分析内容,确保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的全面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