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
2020年1号文件《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成“三区三州”和抵边村寨电网升级改造攻坚计划。
国家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
2021年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
2022年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
研发应用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探索建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
2023年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