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目前各地直接交易的开展情况,有的地方特别是高耗能产业占比较高的地方,在直接交易过程中,违背市场定价原则。
在电力市场建设推进的同时,如何完善交易规则、防范市场力,如何判定串谋行为、如何处罚,电力体制改革如何与供给侧改革、国企改革协调一致推进,都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内必须研究和正视的问题。
3 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几点建议
面对已经进入深水区的电力体制改革,我们必须时刻高举改革的旗帜,以船到中流须勇进的韧劲胆识,以改革永远在路上的使命担当,汇聚共识,戮力同心,坚定不移地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是,及时对重点地区三年来电改进展进行必要总结梳理。本次改革大的原则由国家层面掌握,但具体方案、实施细则由地方主导,这种背景下,有必要建立科学合理评估机制,必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各地电力体制改革效果进行全方位评估,保证改革方案符合中央精神。
评估工作应立足于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发挥各方力量,加强监管检查,确保各地与中央电力体制改革原则和顶层设计精神保持一致。
二是,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确保改革不走弯路、不抄“近路”。在尊重电力系统物理属性和地区差异的原则下,根据资源禀赋、电网结构、用户特点和负荷特性,完善各地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着力推进电力中长期交易、辅助服务市场及现货市场。
有意识的培育售电企业,壮大售电侧的市场力量,充分发挥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多、整合曲线处理偏差考核能力强的优势,鼓励售电公司通过优化组合减少偏差考核费用,让真正有能力的售电公司脱颖而出,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充分发挥交易机构的作用,拓展交易范围。交易机构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环节和关键平台,其发挥作用的水平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地电力体制改革的进展水平。
从全国来看,区域和省级交易机构已组建到位,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各地发展不够平衡,电力交易机构的交易范围、交易品种和业务量仍然有限。将交易机构发挥的作用水平作为衡量各地电力体制改革进展的重要标志。
当前,既要推进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以现货交易发现价格的电力市场,还要鼓励合同转让机制,以及优先发电权交易。
要加快放开交易主体的跨省跨区限制。现阶段,因为硬件软件两方面制约,跨区域交易仍然受到很大限制,缺少全国性的交易市场。但是,市场也可以对电网的跨区域建设提出要求,推动电网建设的跨区域市场化。组建跨区域的全国性电力交易机构;在现有的交易机构中培育全国性交易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