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加力推进新能源货车规模化发展应用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为新能源货车,支持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力争到2027年底新能源货车保有量超4万辆。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通过贷款方式新购置货车并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货车司机、货运经营主体,按照1%的年贴息比例、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给予一年期财政贴息(单笔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不超过40万元)。
补能网络方面,支持建设零碳公路运输通道。选择部分场景适宜、货流集中路段,支持建设零碳公路运输通道。积极推动G5京昆高速公路、G42沪蓉高速公路、G65包茂高速公路等三条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建设,力争到2027年底,建设零碳公路运输通道超1000公里。研究制定零碳公路运输通道省级支持政策。
应用场景方面,推动在干线物流运输、重大工程建设等领域优先采用新能源货车,引导集装箱运输、快递快运等企业采用新能源货车。扩大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港区厂区矿区场内转运、短倒运输新能源货车使用规模。持续推动新能源货车在建材和渣土运输、生活建筑垃圾清运等城市建设与市政管理领域的应用。
全文如下:
四川省加力推进新能源货车规模化发展应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促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加力提振新能源货车消费,加快推进新能源货车特别是电动货车规模化应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力提振新能源货车市场消费
(一)争取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支持。用好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符合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支持范围的老旧营运货车,支持其报废更新为新能源货车,支持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力争到2027年底新能源货车保有量超4万辆。
(二)推动新能源货车报废更新应补尽补。对符合国家报废更新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不能足额保障应补贴资金部分,由省级财政予以承担。
(三)实施灵活就业设备购置贷款贴息。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通过贷款方式新购置货车并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货车司机、货运经营主体,按照1%的年贴息比例、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给予一年期财政贴息(单笔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不超过40万元)。
(四)鼓励各地激发新能源货车消费潜力。推动相关市(州)加快实施依据《省市联动支持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促进二三产业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制定的定制化专项政策,激发新能源货车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