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图集   报告视频   现场直播
沙龙活动   纸媒   新品发布 
展会图集   企业声音   专家视角
人物专访   策划   在线投稿
光伏太阳能      电池     水电      核电      碳管家    

资讯

视听

独家

浙江印发落实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项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6-07-21 | 9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二)政府主管部门取消绿电直连等项目实施资格的,完成线路改造、重新独立接入公共电网后,用电企业执行常规工商业用户电价政策,新能源发电企业执行常规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

四、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能源局要会同电网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有关手续。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规定执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2026年7月10日


新闻    人才    直播     讲堂
| 热点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