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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市场运营业务监管指引(试行)发布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6-06-11 | 1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山东电力市场电力交易主体异常行为认定和处置监管指引(试行)》《山东电力市场运营业务监管指引(试行)》的通知

《山东电力市场运营业务监管指引(试行)》提到,电网企业、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市场运营业务所需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组织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宣贯培训和检查落实,不断提升市场运营水平。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市场运营工作规范、电力市场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电力市场合规管理制度、电力市场运营关键岗位和人员回避制度、电力市场业务咨询和投诉受理制度等。市场运营业务相关工作制度报山东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备案。

电力市场运营机构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应对电力运行突发情况,可以采取临时开停机、修改断面限额、改变设备运行状态、暂不按规则组织交易等手段进行市场干预。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未按照规则要求实施电力市场干预或滥用干预权限;未按要求向电力交易主体公布干预原因。

(二)干预或者中止电力市场期间,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电力系统安全,或未记录并报告干预或中止情况。

(三)干预或中止结束后,未及时恢复正常市场运行。

(四)其他违反干预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详情如下:

《山东省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山东电力市场电力交易主体异常行为认定和处置监管指引(试行)》《山东电力市场运营业务监管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电力市场化改革工作部署,适应山东电力市场建设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市场运行秩序,山东能源监管办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修订了《山东省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并配套制定了《山东电力市场电力交易主体异常行为认定和处置监管指引(试行)》、《山东电力市场运营业务监管指引(试行)》。

问题一:修订制定监管办法及配套指引的背景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近年来,电力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市场交易规模持续扩大,新型主体加速入市,市场运行环境日趋复杂。2024年,国家公布施行了新修订的《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18号令),对电力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省于2019年印发的监管办法已难以适配当前市场发展新形势,亟须对标国家最新规则体系,结合山东实际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监管边界、细化监管标准、压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效能,保障全省电力市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运行。

自2025年4月起,山东能源监管办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启动修订制定工作,全面梳理原办法实施以来的市场运行情况和监管实践经验,组织多次研究讨论,明确制度定位、监管对象、监管内容、措施体系等。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逐条研究、充分论证、合理吸收,履行相关程序后,最终形成印发稿。

问题二:“1个办法+2个指引”制度体系架构如何设计,定位有何区别?

《山东省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明确监管的总体框架、核心原则和基础要求,规定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是监管体系的基础性文件。《山东电力市场电力交易主体异常行为认定和处置监管指引(试行)》细化电力交易主体异常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置流程,提供操作依据。《山东电力市场运营业务监管指引(试行)》细化市场运营业务相关监管要求,规范市场运营行为。三者相互衔接、各有侧重,实现了监管制度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全面提升。

问题三:《山东省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一是完善监管框架,细化了监管对象范围,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经营主体全面纳入监管体系,适应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趋势。二是围绕电力交易主体、市场运营机构、电网企业三类对象,从市场注册、交易组织、报价行为、结算管理、信息披露、技术支持系统、风险防控、市场干预等方面细化监管要点,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三是进一步完善了监管措施,补充了信用监管相关内容,明确了各类违规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强化了监管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四是对照《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要求,调整章节结构、规范条款表述,确保与国家电力市场监管体系保持一致,同时贴合山东电力市场实际。

问题四:《山东电力市场电力交易主体异常行为认定和处置监管指引(试行)》主要明确了哪些内容?

一是明确了异常行为的定义、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二是细化了异常行为的认定标准,明确了行使市场操纵力(物理持留、经济持留)、串通报价、违规交易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情形,为市场监管提供了认定依据;三是规范了异常行为的处置流程,明确线索生成、核实认定、分类处置、定期报告的全流程工作要求,同时明确市场运营机构、市场管委会、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异常行为处置规范高效。

问题五:《山东电力市场运营业务监管指引(试行)》提出了哪些监管要求?

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和监管对象,针对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及电网企业中开展市场运营相关业务的部门,细化运营业务的全流程监管要求;二是完善了监管内容,涵盖工作制度建设、信息保密、关键岗位、市场注册、交易组织与结算、运营监测与风险防控、市场干预、调度运行、技术支持系统监管等各个环节;三是明确各类违规运营行为的认定标准,细化监管要求,确保市场运营机构严格履行“谁运营、谁防范,谁运营、谁监控”的主体责任,保障电力市场公平公正、高效运行。

问题六:下一步如何推动监管办法及配套指引落地实施?

一是组织市场运营机构、各类电力交易主体认真学习《监管办法》及配套指引,准确理解监管要求,确保各项规定落地执行。

二是指导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编制实施细则,完善技术支持系统,强化市场运营监测和风险防控,切实履行“谁运营、谁防范,谁运营、谁监控”的主体责任。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市场监管,对违反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置,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四是根据市场运行实际和国家政策调整,适时对监管办法及配套指引进行修订完善,持续提升电力市场监管效能,切实维护电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山东电力市场电力交易主体异常行为认定和处置监管指引(试行)》《山东电力市场运营业务监管指引(试行)》的通知

鲁监能市场〔2026〕35号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部署要求,适应山东电力市场发展新形势,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监管机制,山东能源监管办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修订了《山东省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下称《监管办法》),并配套制定了《山东电力市场电力交易主体异常行为认定和处置监管指引(试行)》《山东电力市场运营业务监管指引(试行)》(下称《监管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准确理解监管要求,严格遵守《监管办法》《监管指引》各项规定。梳理现有工作流程,及时修订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规范运行。

二、市场运营机构要切实履行“谁运营、谁防范,谁运营、谁监控”的主体责任,按照《监管办法》《监管指引》要求,编制实施细则,完善技术支持系统,运用数字化手段强化市场运营监测和风险防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按要求报告。

三、各电力交易主体要对照《监管办法》《监管指引》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内部合规管理,严格规范市场行为,严禁不正当竞争、串通报价和违规交易行为,确保公平参与市场。

四、山东能源监管办将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依据《监管办法》《监管指引》,常态化开展市场监管,对违反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置,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切实维护电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联系电话:0531-67800757、67807898

电子邮箱:scjgc@cnea.gov.cn

附件:

附件1:《山东省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pdf

附件2:《山东电力市场电力交易主体异常行为认定和处置监管指引(试行)》.pdf

附件3:《山东电力市场运营业务监管指引(试行)》.pdf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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