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增强建设工程质量保障。
11.夯实工程质量安全基础。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推行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存档,实现全过程留痕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立基于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核心内容的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探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创新,试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培育工程保险市场,完善工程质量保修机制,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安全风险。依托“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政府+企业”信息化联动监管模式,构建建筑施工质量全链条监管体系,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能。强化监管队伍建设,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辅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坚决遏制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
12.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加快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推动钢材、玻璃、陶瓷等传统建材升级换代,提升建材性能和品质。推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绿色建材统一标识制度。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驻厂监造。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完善重点建材产品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功能,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提高建材质量检测能力与水平。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和整治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常见质量问题治理,促进从生产到施工全链条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
13.打造中卫建造品质工程。加强工程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工作,引导建设质量优良、结构安全、功能完善、绿色环保、社会认可的高品质工程设计产品。推动建设一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智能建造、可再生能源应用等试点示范项目,开展“智慧工地”质量监管项目,推进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向绿色化、品质化、智能化、节能化发展。加大工程建设数字化应用,探索建立多专业集成、全过程协同、全产业链数据共享的工程建设新模式。开展自治区级优质工程认定活动,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等国家优质工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
(五)厚植质量品牌发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