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图集   报告视频   现场直播
沙龙活动   纸媒   新品发布 
展会图集   企业声音   专家视角
人物专访   策划   在线投稿
光伏太阳能      电池     水电      核电      碳管家    

资讯

视听

独家

四川:到2025年建成单桩功率原则上不小于60千瓦乡村公共充电桩2.2万个以上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11-09 | 75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促进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供电、集中充电场所安全条件,确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强化管理人员安全业务培训,定期对存量充电桩进行隐患排查,加强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引导农村居民安装使用独立充电桩,并合理配备漏电保护器及接地设备,提升用电安全水平。

(三)推动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

1.提供适宜农村地区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服务。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鼓励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新能源车型,特别是底盘高、空间大的中小型SUV、微面、微卡、轻卡等产品。健全新能源二手车评估体系,对新能源二手车加强检查和整修,鼓励企业面向农村地区市场提供优质新能源二手车。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将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进一步下沉至县城或乡镇。鼓励农村地区汽车维修站通过代理加盟等方式,转型建设集成多品牌汽车销售、二手车评估买卖、维修保养、充换电、应急救援等功能和业态多元的新能源汽车共享服务站,为农村地区居民购买和维修新能源汽车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缓解购买使用顾虑。鼓励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地区培养新能源汽车维保技术人员,提供汽车维保、充电桩维护等相关职业教育,将促进就近就地就业与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有效衔接。

2.激发乡村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提高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加大公交、客运、出租、环卫、物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鼓励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购买服务项目,将新能源公务用车、环卫车、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配备比例作为评审因素。

3.加强新能源汽车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新闻报道、专家评论、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积极宣传,支持地方政府和行业机构组织新能源汽车厂家开展品牌联展、试乘试驾、知识讲座、团购优惠、保险减免等活动。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联合产业链上游电池企业开展农村地区购车三年内免费“电池体检”活动,提升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质量考评机制,将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地方政府作为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责任主体,建立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及文旅等部门紧密协同的推进机制;落实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管理机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地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提升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为新能源汽车下乡营造良好环境。

新闻    人才    直播     讲堂
| 热点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