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中国能建发布宁夏能宏红寺堡鲁家窑150MW300MWh集中共享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储能系统设备招标公告。该项目招标规模150MW/300MWh,详情如下:
宁夏能宏红寺堡鲁家窑150MW300MWh集中共享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储能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委托,对宁夏能宏红寺堡鲁家窑150MW/300MWh集中共享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储能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编号:TC2313069
2、项目名称:宁夏能宏红寺堡鲁家窑150MW/300MWh集中共享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储能系统设备采购
3、项目概况:为促进宁夏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及多能互补发展,有效提升电力系统调峰备用容量,促进新能源消纳,加快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拟规划建设鲁家窑 150MW/300MWh 共享储能电站,同步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至鲁家窑330kV 变电站。项目位于宁夏吴忠红寺堡开发区。
4、交货期要求: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现场交货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5.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3投标人应具备电池单体、PCS、EMS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并提供至少一项该产品的合同业绩;
5.4储能系统的核心设备(电池单体、BMS、EMS、PCS)应具有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NAS、CMA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的磷酸铁锂电池单体、电池模组在出厂时的相关检测报告,并满足属地电网公司要求;
5.5储能系统设备(含电池)整体质保5年;
5.6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个单体项目容量为100MW/20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的投运业绩;投标人累计合同业绩应不低于1.5GWh。
5.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被诉或涉廉政违纪;
5.8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