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凉山州支持电网建设十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措施》指出,加强电网建设组织领导。建立电网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州政府不定期召开电网建设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电网建设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州电网项目建设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原则上每月召开电网建设工作协调会,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具体问题。将电网建设项目纳入州、县两级重大项目协调范围,重大问题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建立“月监测、季调度、年盘点”工作机制。电网项目从核准(审批)、开工、建设到并网投产,严格实行形象进度管理和目标责任考核。
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开通电网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相关部门收到供电企业提交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总体办理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具备开工条件的电网项目,不需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优化消防报建审批的前置条件,支持已建变电站补充办理消防备案手续,解决档案资料缺失等历史遗留问题。简化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程序和电力廊道树竹隐患修剪等审批手续。简化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对已建变电站不动产权证办理遗留问题,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解决。
原文如下: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凉山州支持电网建设十项措施》的通知
凉府办发〔2023〕6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单位):
《凉山州支持电网建设十项措施》已经十二届州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4日
凉山州支持电网建设十项措施
为强化电力要素保障,高效推进电网建设,服务国家“西电东送”战略,加快建设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制定以下支持电网建设措施。
一、加强电网建设组织领导。建立电网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州政府不定期召开电网建设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电网建设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州电网项目建设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原则上每月召开电网建设工作协调会,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具体问题。将电网建设项目纳入州、县两级重大项目协调范围,重大问题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建立“月监测、季调度、年盘点”工作机制。电网项目从核准(审批)、开工、建设到并网投产,严格实行形象进度管理和目标责任考核。〔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州重大项目推进专班、州优化营商环境督查专班,各县(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