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十七)建立各县区、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县区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具有本县区特色的工作举措。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精准制定支持措施,强化服务保障。建立各县区、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形成合力、落到实处。
(二十八)做好政企包联帮扶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依申请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落实领导包联重点项目制度,制定市级领导、属地政府、职能部门、项目单位“四包一”专班的包联方案,包联领导和专班定期深入项目现场调研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十九)持续开展民间资本推介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分管领域项目进行筛选,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模式创新、经营潜力大的项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介会、广播、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平台向民间资本推介。定期召开政银企座谈会,健全政府、金融机构与企业家面对面协商机制。
(三十)建立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及时协调调度工作目标完成、项目清单梳理进展和项目公开推介等情况,每季度通报民间投资增速、民间投资占比等情况。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研究解决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