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唐山市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支持民间资本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投资力度,建设抽水蓄能、新型储能、新能源及升压站、氢能、地热能开发利用和充电桩等能源类项目。涉及政府配置资源的能源类开发计划,原则上要提前向社会公开。
原文如下:
唐山市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河北省关于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唐山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精神,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明确工作目标,提振民间投资发展信心
(一)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的重要意义。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总书记对唐山“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切实把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二)明确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民间投资的重要作用,力争将全市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保持在合理水平,带动民间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意愿进一步增强、民间投资活力进一步提升。各县区要明确本地民间投资占比等工作目标,分解重点任务,压实各方责任。
二、聚焦重点行业,拓宽民间投资支持领域
(三)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根据各级“十四五”规划和重大战略等确定的重点建设任务,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对纳入各级“十四五”规划的民间投资项目,在用地、资金、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四)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在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并规范民间资本参与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投资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发展种苗种畜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现代种养业,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培育壮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等特色产业。
(五)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地方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综合运输枢纽、公共交通、运输站场的投资建设运营。推动民间投资参与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项目沿线土地综合开发,鼓励具有专业经验的民营企业参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绿色交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