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峰是指发电机组为了跟踪负荷的峰谷变化而有计划的、按照一定调节速度进行的发电机组出力调整所提供的服务,按照出力调整范围可分为基础调峰和有
偿调峰。调峰作为我国特有的电力辅助服务品种之一,历史上随辅助服务机制改革几经变迁,发展至今已在各地区形成了不同的调峰辅助服务市场。随着我国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当前调峰市场的存在问题也逐步显现,如何正确看待调峰辅助服务在市场中的定位,如何进一步推动调峰辅助服务与现货市场相
适应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文章来源 微信公众号:电联新媒 ID:dianlianxinmei2017 作者:杨柳 若愚)
调峰市场的由来和历史沿革
回顾调峰辅助服务的发展历程,可基本归纳为从无偿提供到计划补偿、再到市场化探索的两个转变过程。
2002年厂网分开改革之前,我国电力系统调度采用“电网分级调度、准军事化管理”的模式。电力系统需要的调峰辅助服务由调度运行人员根据系统需要,在
我国垂直一体化的电力体制下,这一阶段基本是无偿提供调峰辅助服务的。
厂网分开改革之后,发电与电网企业的组织运营模式发生转变,发电主体多元化,且发电环节成为主要辅助服务提供者,原有的辅助服务分配和调用机制难
以适应新形势需要,自此我国开始逐步建立辅助服务补偿机制。
2006年,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出台了《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对并网发电厂所提供的辅助服务进行规范,并规
定“有偿调峰贡献量依据深度调峰损失的电量及启停调峰的次数分别计算”,费用统一由发电侧分摊。2011年,原华北电监局率先发布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
细则,随后各区域原电监局相继印发本区域的“两个细则”,明确了调峰辅助服务“按需调用、择优调用”。我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由此进入计划补偿阶段。
随着新能源的大规模并网,传统电力系统调节手段应对调峰需求越显乏力,原有的辅助服务计划补偿模式已不能满足电网运行需求。2014年10月,东北率先
启动运行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这是国内首次以市场方式开展电力调峰辅助服务的尝试。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
若干意见》(简称“9号文”)提出以市场化原则“建立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以及“完善并网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考核机制和补偿机制”。2017年,国家能源局
印发《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完善和深化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随后,我国多
个省份及地区开始了电力辅助服务的市场化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