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大招才引智力度
11﹒强化人才保障。制定我省通用人工智能领域相关专业职称评审标准,畅通通用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动态开展评审认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相关市人民政府)对在皖落地的通用人工智能领域重点企业创始人、核心骨干,开辟高层次人才认定绿色通道。(责任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2﹒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对通用人工智能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省统筹相关基金资金予以扶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七、构建良好产业生态
13﹒构建金融支撑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等引导作用,撬动保险、信贷、基金等社会资本投向通用人工智能产业。(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加快运营总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的省人工智能产业主题基金,以参股方式支持市县国资平台、市场主体等设立通用人工智能领域子基金,满足企业和项目资金需求。(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14﹒支持标准化体系建设。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通用人工智能企业,每个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补100万元、50万元。(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八、强化宣传培训
15﹒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开展通用人工智能领域重大培训活动、重大推介活动、重大战略咨询研究等,提升全社会认知水平。(责任单位:省人工智能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具体实施细则由省人工智能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对皖北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奖补资金可上浮20%。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