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创新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投入,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强化政策保障,统筹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创新和智能化转型,着力提升本市技术优势,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重大项目带动
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每年谋划、实施一批“电动厦门”重大项目,建立“电动厦门”重大项目库并定期滚动更新,各区各部门加快项目策划生成,推动在谈项目早落地、签约项目早开工、落地项目早见效,以重大项目牵引“电动厦门”目标实现。
(四)打造产学研合作平台
加强本市新能源相关企业与国内各高校、技术研发机构的合作交流,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承载、高校院所支撑”的产学研用发展格局。结合本市实际设立产学研合作发展平台,围绕产业政策、重点领域技术等为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适应区域产业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提高人才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引才留才政策,加大国内外优秀领军人才和技术团队引进保障力度,加强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紧缺工程师和技术人才培养,促进产业人才队伍持续壮大。
(六)构建良好产业生态
积极扩大对外开放。继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政放权、减税降费,对标发达国家城市政务管理水平,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吸引头部企业、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入驻,推动区域内企业加强与国际一流企业的战略合作。不断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和配套保障能力。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激励创新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