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达到500台以上。优化结构,以城市交通网络为依托,以商业中心、工业中心、旅游景区为重点,在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等场所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全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补齐短板,重点针对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短板,优先在人口集聚度高、车流量大的乡镇驻地、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区域布局,实现公共充电站“乡镇全覆盖”。
四、重点工作
(一)旅游景区充电站建设。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优先推进在成山头、那香海、赤山等客流密集旅游景区以及千里山海自驾公路展开建设,同时,通过增设移动充电桩,让“车找电”变成“电找车”,满足旅游旺季游客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2025年底前,新建充电站5座(详见附件2),总数达到10座。
(二)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充电站建设。综合考虑停车场充电站服务半径、现有停车位数量和车位日常利用率,合理规划充电桩安装数量,确保适度超前,经济合理。推进在高铁站、学校、公园、体育场等公共区域停车场的充电站建设。2025年前中心城区新建充电站13座(详见附件2),总数达到30座。
(三)石岛、好运角、各镇街充电站建设。石岛城区、好运角、各镇街结合各自区域规划,聚焦公共停车场、居住区、国省道沿线等区域合理开展充电站布点,推动应建尽建。积极引入投资主体,并配合企业做好选址及场地协调等工作,2025年底前,石岛新建充电站3座,好运角新建充电站8座,每个镇街至少有1处公共充电站(详见附件2)。
五、运营机制
实行政府引导,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多种运营方式相结合,统筹城区、景区、镇街优劣势资源,合理打包配置,推动镇街公共充电站与城区、景区融合发展。
(一)以市属国有企业为主体,成立政府主导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公司,加强与供电公司、充换电设施设备提供商以及其他关联服务的合作,引导和推动我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的布局建设。
(二)由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投资与运营公共充电站,采取租赁公共场地等方式,参与建设运营,促进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公共充电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特许经营的企业(建设—运营—移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充电站的建设运营。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大组织协调推进力度,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完成。
(二)简化建设审批手续。对于无新增占地的充电站项目,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公共停车场同步建设充电桩,无需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