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营造自然紧凑的乡村格局,保护村庄乡土气息,营造良好的自然景观和乡村生境。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持续推进农村山区半山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普洱供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推动运输工具和基础设施的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倡导推行绿色低碳出行。
1.建设绿色交通运输体系。调整运输结构,构建“宜铁则铁、宜水则水、宜公则公”的运输格局,发展货运“公转水、公转铁”。依托中老铁路,加快完善铁路货车连接线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高铁路货运量。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新能源交通工具低碳转型。推进交通工具向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积极推动社会乘用车、邮政快递、物流配送等领域提高新能源车使用比例,公交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能用尽用纯电动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鼓励新增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新能源动力,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到2025年,争取创建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示范站及一批低碳示范标杆交通企业和工程。到2030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例显著提高。(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等配合)
3.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等智能技术与交通运输领域深度融合,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探索推行“智慧公路、智慧运输、智慧港口、智慧城市交通”。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完善充换电、配套电网、加气站、内陆港、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完善住宅小区居民自用充电设施。(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数字经济局、普洱供电局等配合)